海棠书屋 > 其他类型 > 陪嫁 > 正文 分卷阅读读34
    黎容看了看旁边这位“朋友”,心想,他果然还是不像是一个长辈,如果不说的话,谁也不会觉得这是他继父。他倒没想到,自己的口红都被男人舔得不像样子,谁还看不出来么?

    黎容一边卸妆一边道:“不用了,你们玩儿吧。”眼妆有些难卸,黎容没有经验,白缘山在旁边看着他笨手笨脚的,干脆把棉签接过来,帮他一点点擦干净。

    男孩儿跟黎容一起排了那么多天的戏,从来没见过他这么乖巧顺从的样子,一时立在原地,不死心道:“一起玩才开心啊,你可是主角。”

    白缘山把黎容拾掇干净了,拍拍他的肩膀,让他去洗个脸,这才看向了棉签这位“恶魔先生”,开玩笑一样说:“戏演完了,人我要掳走了。他的快乐我会负责,其他人我管不着。”

    后面那句是戏里的台词,公主放心不下自己的国家时,恶魔告诉她,我只负责让你快乐,其他人我管不着。

    男孩儿呐呐道:“那只是戏。”

    白缘山望着他,道:“对,那只是戏。”

    黎容洗完脸,把卸妆的东西还给人家,顺便说一声儿自己要提前退场,导演拉住他说:“你怎么老这么不合群,这样不好,你要学会交朋友,学会跟大家相处。”

    黎容道:“不要紧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能不要紧,人脉多么重要,以后你出了社会就懂了。你这个样子,非常不好。听我的,有什么事儿非得早早地回去呢。就跟大家一起喝点酒,吃点肉,慢慢的,就熟了。”

    黎容有些窘迫,想了想说:“我在学啊……我在学谈恋爱。”

    导演愣住,不敢置信道:“这还要学?”

    “要的。”黎容点点头,望见男人正朝这边过来找他,便立刻说,“我先走啦。”

    导演看着他一路小跑到另一个男人身边,男人端着他的脸看了一会儿,顺手捏了一把,黎容拍掉他的手,两个人肩并着肩走了。

    “这不是……已经学会了嘛。”她呐呐道。

    (完)

    第四十八章番外·白老先生

    去年寒假,我照旧没回国,就近找了份兼职挣点生活费。工作结束的时候,离开学还有一个多星期的时间,于是我定了前往隔壁州的火车票,预备找个风景绝佳的地方消磨时光,而后再返回学校。

    火车上旅客并不多,并不是谁都像我一样,偏故意选择这种慢悠悠的交通工具来消磨时间。我对着票根找自己的座位,发现我的座位对面坐着一对亚裔同性伴侣,其中一位年长些,两鬓有些微霜,但发丝依旧硬挺丰茂,显得精气神很足。他身边那位年轻些,一直拿着一本书在看,这可稀奇了,这年头居然还有人出门带书。

    他们俩肩挨着肩坐着,一个只管看书,另一个偶尔跟着看几眼,大多数时候无所事事,看着窗外的风景。

    我坐下时,那位年长的先生看了我一眼,我报以礼貌的微笑。他没有回应,又将目光转向窗外,很难以亲近的模样。

    幸好,我也不是什么善谈的人,便放好行李,自顾自坐好。

    在公共场合,我总不好意思一坐下便拿出手机,仿佛这样就应和了那些社会学家的话,觉得现代的年轻人已经被手机所操纵了。况且我对面正坐着一位在旅途中仍然不忘看书的男人,我若拿出手机,难免显得庸俗不堪——我总在意一些很奇怪的东西。

    自然而然,我的视线落到了对面。那位年长些的先生鼻梁上架一副金丝眼镜,穿一件黑色的羊毛衫,看着斯文端重的模样,身形却很宽阔,在亚洲人里着实算得上高大了。尤其他坐在那里,身架子没有半分松散——少有人能一直保持那样的坐姿,于是我猜测,他过去可能是一位军人,或者一位学究,所以才养成这样通身的气派。

    仿佛注意到了我的注视似的,他将视线从窗外收回来,平静淡漠地扫了我一眼,我俩的视线隔空碰到一起,我莫名有些心虚,假装不经意地看向别处。

    我听见他问:“怎么又翻到这一页了?”原来他只是想看身边的人看到哪一页了才偏过头来,我不禁觉得自己过于敏感。

    这位先生说话的调调很特别,带着一点胸腔震动的共鸣,不至于太过低沉,声气儿却十足十地稳,听着特别有味道。我猜他曾是个军人的可能要高一些。

    “我先头猜错了,医生也死了,凶手不是他。”

    “看出来了吗?”

    “没有,不应该呀……诶,你别总跟我说话。”

    得了嫌弃,那位先生似乎笑了一下,非常浅淡,便果真沉默了。我好奇地又去看他,他捏着旁边那人一只手玩,那人的手生得很漂亮,手指非常修长,又白净,我不由得多看了几眼。可惜那位先生没捏几下就放开了,过了好一会儿,我才意识到,这个举动似乎略有些惩罚的意味,虽然它是那样简单而隐秘。

    火车的行驶节奏实在让人昏昏欲睡,我很快陷入迷离的状态当中。等我再次注意到他们的时候,他们大概准备下车了,坐在窗边的男人起身去拿行李,我被他的动作轻轻碰了一下,立刻清醒过来,顺着他的动作抬眼,看着他拿行李。

    旁边那位先生也起了身——他大概真的有些年纪了,神色非常沉稳,精气神却不错,叫人看不出具体岁数。这行李架都是按照欧美人的身高标准来定的,预备拿行李的男人不得不踩在座位上去够行李,而他就站在后头,伸了一只手去帮忙。那男人站在座位上才能够到的行李,他抬个手就碰到了,我这才意识到他有多高,之前坐着的时候都没觉着。

    男人哎地叫一声,说:“你干嘛,坐着吧,我能行。”

    他也不言语,依旧托着行李箱的一角,直到它安全触到地面。

    男人伸了一只手推他:“你别管,待会儿伤着你。”

    那位先生立在那儿不动,等他去拿下一个行李,就问他:“万一力气没使上,掉下来怎么办呢?”

    “你站在那儿,掉下来一个砸着你。”

    那位先生依旧不急不缓的,说:“行啊,就怕你砸着人家小姑娘。”

    作为人家口中的小姑娘,我心里乐了,大概他们以为我听不懂中文。我实在很喜欢听这位先生说话的调调,沉悠悠的,听得人心尖发麻。

    男人有些不高兴了:“我怎么就一定要砸着别人了。”他把最后一个行李箱拿下来,“瞧,这一点小事,你又不放心。”

    那位先生不说话,只伸了手去扶他,男人便自自然然地把手搭进对方手心里,虚虚借力,一步从座位上跨下来,嘴里还接着说:“什么时候能改一改,白先生?”

    ——这大概就是为什么,我一直以“那位先生”来称呼他。

    男人弯腰去整理座位,两人手才松开。我在一旁看着,觉得这两人的相处实在很有意思。

    过了一会儿广播开始报站,我这才意识到我跟他们是同一站下车,连忙收拾了东西——其实也实在没什么可收拾的,但我习惯性地检查一番,确认没落下什么。

    出站的时候,他们就走在我前面,这是个小站,人并不算多,但他们依然牵着手,从背影来看便很美好。

    第四十九章番外·白老先生(二)

    我倒没想过,还会再遇到他们。

    那时我短暂的假期已被消磨得只剩一个尾巴尖儿,偶然间得知一位学姐在附近搞湿地调研,我便去同她见了一面,聊了一下午的闲篇儿。她向我介绍她的研究成果和苦中作乐的生活,我则给她展示这些天拍的照片。

    “你要成为一名摄影师吗?”她笑道,看样子是很佩服我的摄影技术。

    “你觉得我可以吗?”我反问她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不可以?你看你拍得这么好。”

    我借机又欣赏了一遍自己的佳作,也很得意。回去的时候,恰好黄昏,自天际撒下一片金光潋滟,堪称绝美。我这时正兴起,似乎有一种惬意的浪漫将我浑身包围,于是在我眼中,哪怕一花一木都是感性而温柔的,值得我陷入其中,不能自己。一阵鸽翅的扑簌声掠过头顶,我眯着眼睛去瞧,看到不远处有一座尖尖的教堂顶,便决定散步到那里去坐一坐。

    我看过许多负有盛名的教堂,或华美或庄严,足以令我这样的看客瞠目结舌。相比之下,这座教堂实在简单得有些可爱了,甚至它的安静在此刻也显得那么地富有诗意。

    便是在这里,我又遇到了那一对伴侣,他们似乎是特意到这里——来喂鸽子的。

    那位先生仍旧坐着,但坐姿与之前我所见过的又有些不同了,只见他一手搭在长椅上,翘着二郎腿,专心看跟前的人喂鸽子,那股令人瞩目的端重气质顷刻间便没有了,他浑身舒展着,经年岁月在他身上留下的痕迹都难以掩盖住的、分明是一流富贵乡里才能养出的骄矜自得。

    他微微偏转视线,极快地与我对视了一眼,这感觉异常熟悉,我记得在火车上也是这样类似的场景。

    “来。”他招呼着,却不是对我,很快有人丢下鸽子跑到他旁边坐着,恰好背靠着他的手臂,低头将手掌的碎屑拍干净。那位先生抓着他的手看了看,像检查孩子卫生的家长。

    “回去吗?”男人问。

    “坐一会儿。”那位先生顺势将他的手留在自己的掌心里,如此答道。

    男人这时才注意到我,有些疑惑的样子,我硬着头皮走过去:“嗨,我们之前在火车上见过。”

    他礼貌性地回了一句:“你好。”

    我看了看他的单反,问:“可以借您的相机用一下吗?”我跟学姐见面,并没有把笨重的家伙也随身带出来,“风景挺好的,不过我没有带相机。我还可以给你们拍几张照片。”

    他看了身旁那位先生一眼,先生并没有任何表示,他便把自己的单反递给我,微微笑了一下,看样子是比较单纯内向的性子。

    “谢谢。”我真心地感谢道。为了表示尊重,我并没有离他们很远,就站在附近调试了一下镜头,然后举起单反问:“我给你们拍些照片好吗?”

    男人似乎有些局促,拒绝道:“不用了,我们不喜欢拍照。”

    我常常接一些个人写真的活儿,自觉学会了几分摄影师的沟通技巧,笑道:“情侣都爱在教堂拍照,太阳快落山了,这时候拍出来最好看,机会难得。我只是喜欢拍照,照片你们自己留着,我不会要,做个纪念嘛。”我已经架好了姿势。

    我不知道是哪一点打动了他,令他的表情有明显的松动,眼神又不自觉地去找那位先生。那位先生笑了笑,搭在他身后的手曲起来捏他的后颈肉,问:“你总看我做什么?”

    男人登时羞红了脸,神情柔软又窘迫,我下意识地按下了快门,这种抓到精髓的滋味简直难以言喻地妙。我开始忍不住指挥他们:“那边,可以把整个教堂照进去,去那边吧。”我端着单反往后退,畅快得简直有些不太得体了,但这种冲动并不是随时都有,我忍了忍,最终还是微笑着建议道:“好的,新郎可以亲吻新郎了。”

    我有过无数得意的作品,甚至不乏得奖之作,但这一张照片的确意义不同。可能因为我当时照完之后只是品摩了一眼,便将单反还给了人家,因此记忆深刻的反而不是相片,而是那一瞬间,辉煌与倾颓、光与影交错,温柔地包裹着拥吻的二人,连面目都隐没了,但我总觉得有人落了泪——我不知他们的故事,但岁月自会悲悯有情人。

    (此番外完结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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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一篇用第一人称写是不是非常带感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