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其他类型 > 问刑(探案) > 正文 第106章
    容朗指向的地方确实有几个脚印,脚印不大,只有七寸,比李希言的脚要小些。

    “这脚印……”李希言摇摇头,“这脚印有些不对。你看……脚印的前面和后跟压得很实,脚弓的部位却是空的。凶手故意穿了比自己脚小的鞋子。”

    “我有个法子可以推测出凶手的大致体型。”

    “这也行?”李希言有些意外。

    容朗指着墙上的血迹。

    “这些血迹都是弧形分布,起始点多是圆形,到后面就成了椭圆形。这是凶手用刀杀人后,刀上的血被抛甩出去造成的。从这些血迹的形态数量就可以大致判断出凶手的体型。”

    他说完站在干涸的血泊旁,做了个拔刀甩出的动作。

    “像我,个子高一点,抛甩出去的血迹也会高一点。等会儿我来拿把刀试一试,就能大概确定范围。”

    即使是冬日,屋内的血腥气还是让人闻着难受。

    “也好,那我们先回去,张县令的验尸格目和卷宗应该快送来了。”

    能锁定凶手的体型范围,也算是收获。

    二人刚刚一回到房,就有人敲响了门。

    “李少使,县令让下官给您送验尸格目和卷宗。”

    声音是县衙的徐县尉。

    李希言立即让他进来。

    这案子是他接手的,他肯定已经查出了不少线索。

    “快进。”

    门被推开,徐县尉拿着一厚叠卷宗走了过来,放在了桌上行了个礼。

    “这是罗耀被杀案的所有线索。李少使可还有什么需要的?”

    李希言拿起卷宗,随意指了个位置:“你先坐着,我还有事要问你。”

    她指的位置就在自己左边。

    “是……”徐县尉刚要坐下,却感觉到一道强烈的视线投射在自己的身上。

    他抬起头,和笑得狰狞的容朗对上了视线。

    啧!

    他咂咂嘴,坐到了对面。

    比衙门里的大黄狗还护食。

    正在看卷宗的李希言对此毫无所觉,甚至还把看完的格目推到了容朗面前。

    “你们查了这么几日就没有进展吗?”

    卷宗上只有罗耀的生平。

    徐县尉心虚地低下头:“下官当时想着凶手不是那个……王佑年,所以这才疏忽了。”

    “刚刚看完现场。凶手故意穿了一双七寸的鞋子,掩饰自己的足印。”

    “七寸?这么小的鞋子,是姑娘穿的鞋吧?”

    “是与不是不重要。一条线索,今晚,王……”李希言转了个弯,“我们会确定凶手大致体型,到时候还要你们衙门配合找人。”

    徐县尉好奇得不得了。

    “咋确定啊?那脚印不都是作假的吗?”

    “血迹。”李希言看了一眼容朗,“他会,我也不懂。”

    哟,这白脸小子还不是花架子呢!

    徐县尉饶有兴趣地看着容朗:“常校尉,你还会这个?”

    容朗有些没反应过来,直到李希言咳了两声他才回过神。

    刚刚在监牢随口撒的谎……

    “会些,不多。”

    “谦虚!”徐县尉拍了一下他的胳膊,“我可没听说过谁能通过血迹确定凶手体型的。不过,我看你像个富家子弟,怎么会学这些?”

    容朗隐秘地瞧了一眼还低着头看卷宗的李希言。

    徐县尉敏锐捕捉到他的视线。

    “明白了明白了!”

    他比了个大拇指。

    厉害啊,为了追心上人,连验尸都学。

    “这个沈坤是本地人,怎么那日也住在客栈?”

    李希言忽然发问。

    “他呀?这人和冯老板是朋友。案发前几日,他和他夫人吵了架,被赶出家了,就来了客栈暂住。”

    “此人和罗耀可认识?”

    李希言带着几分疑心。

    客栈晚上是不能进出的,街上也有宵禁。而客栈内的住客,只有这个沈坤是本地人,且和冯老板认识。此人所住的房间还与罗耀所住的东厢房只有一墙之隔。

    “认肯定是认识的,但是应该不是很熟。这个沈坤是个做生意的正经人,怎么会和罗耀打交道?”

    李希言放下卷宗站起身对着容朗说道:“我先去问话。你等会儿把血迹验了。”

    徐县尉抢先道:“我给常校尉搭把手。”

    走到沈坤的房门口,就听得见里面微微的鼾声。

    李希言敲了两下门。

    鼾声停住。

    “谁啊……”

    “衙门有事。”

    “有事啊……”

    里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,不到片刻,门就打开了。

    是个四十左右的男子,穿着酱色绸缎衣裳。

    沈坤揉了揉眼睛:“衙门……”他愣了一下,“女人?”

    “徐县尉有事,托我来问话。”

    面前这女子不像是普通人。

    沈坤连忙收起惊讶的表情:“您请问。”

    二人进了屋,李希言也不坐,直接问道:“您是本地人,为何还要住客栈?”

    沈坤脸色红了红:“我老爱喝酒,为了这事儿,我家夫人把我赶出来了。”

    “就为了喝酒?”

    沈坤挠了挠脑袋,一脸真诚:“不然呢?”

    “那你为何住到来福客栈?”

    沈坤面露窘迫,双手搓了搓大腿。

    “当时,我身上就只有吃饭的钱。无奈之下,才厚着脸皮上门求老冯收留我。老冯说反正这屋也空着,就让我先免费住下。”

    这倒是很符合冯老板的行事作风。

    “你认识罗耀吗?”李希言平淡的眼神落在他的脸上,想要找出所有痕迹。

    “认识!怎么不认识?”沈坤厌恶地皱了皱鼻子,“老冯摊上这么个小舅子,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!”

    “你和他熟吗?”

    “不熟。”沈坤反驳得极快,又补充道,“谁和那种人渣关系近啊?要不是老冯,我在路上见这种人都要捏着鼻子绕着道走。”

    “案发当晚你在何处?”

    “大晚上的,肯定是在屋里睡觉啊。”

    “罗耀的房间和你的房间只有一墙之隔,你那晚可听到了什么动静了吗?”

    沈坤用力摇了摇头:“没有。我什么都没听到,什么都没看到。当时睡着觉呢。”

    “是吗……”李希言声调扬起,“那我就先去回话了。”

    “娘子慢走。”

    她转过身,跨出门,脸色一沉。

    为何要撒谎?

    第66章 惟人自召 东厢房内。 ……

    东厢房内。

    徐县尉缓缓收回刀,拿出帕子把上面的血迹擦了擦。

    “常兄弟,行了吗?”

    容朗点头。

    “凶手体型不算特别健壮,身长在五尺一寸到五尺三寸左右。”